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高中招生]

2023-11-17 18:53:52 招生消息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1〕51号发布时间:2021-05-28来源: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浏览次数: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民办)各中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平教体基〔2021〕51号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民办)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市教体局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体局和县(市)教体局负责在省、市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录取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文化课考务组织管理、阅卷工作。各招生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我市中招报名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等工作。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报名须交纳报名费每生38元。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扫描、阅卷工作在市教体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办公室及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不断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建档

  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实行全员建档。局属学校建档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学校建档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初中毕业生建档材料除考生信息采集要求的各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包括: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网上打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网上打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网上打印)、照顾对象证明材料(复印件)、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3)。初中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保存备查。

  (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各县(市、区)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在市教体局统一指导下,分别划定本考区中招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实验班。

  面向全省招生的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各批次开始录取。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规范面向本市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精神,市教体局2021年将完善和规范我市自主招生,鼓励普通高中多元化办学,满足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发展需要,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面向全市招生的市提前批包含珍珠班、国际班(中外高中教育项目)、强基计划实验班、创新实验班、院士班等,面向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招生的市提前批包含创新实验班、创新班、特长生、小语种等。特长生招生将依据特长加试成绩和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校要严格规范特长生招生程序,将特长生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将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对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征集批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依次投档。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将在中招考试成绩发布后向社会公布。

  2021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志愿方案见附件4,其他各县(市)考区志愿方案以各县(市)中招文件为准。

  三、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2021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及部分市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二)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为保障我市民办普通高中生源充足,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统招、征集录取批次结束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办学审批地考区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从我市其他考区未被录取且中招成绩高于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中进行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教体局从今年起将对本市民办普通高中收费进行公示。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省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普通高中大班额现状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合理制定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市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市、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等招生考试考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市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市中招考试方案,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考试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认真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我省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考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规范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我市招生录取;凡被市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招生录取。

  三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严禁以任何方式代替学生本人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各县(市、区)要依托省中招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市、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市、区)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五)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红标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红英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顺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志勇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彦军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李俊峰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卫东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逵应顺 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刘子东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段晓兵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许  钝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朱亚军 市招生办公室主任

  成  员:薛建军 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任文俊 市招生办公室中专科科长

  王艳玲 市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陈成功 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  松 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楚凯华 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解释。尹卫东任办公室主任,薛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教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3.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4.2021年中招平顶山市市直考区及石龙区考区志愿方案

  附件下载

  2021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