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高中生招生]

2023-11-08 23:55:18 招生消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20〕1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20〕1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精神,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有序开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继续实行市直、广陵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景区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统一”。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人数与去年大致相当。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成绩总分满分为780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31日。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的考生,6月20、21、22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6月29—30日。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今年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做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各招生区域继续将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从今年中考招生开始,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报省学籍平台,8月30日前建立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因此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此外,各类政策性加分都将依据文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来源 | 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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