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属高中招生方案公布

2023-10-19 04:33:34 招生消息
抚州市属高中招生方案公布2023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范高中招生的规定为依据,本着“以生为本、科学选材”的招生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属学...
抚州市属高中招生方案公布

  2023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范高中招生的规定为依据,本着“以生为本、科学选材”的招生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高中招生管理,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招生。

  二、招生原则

  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临川二中,下同)招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和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属民办学校(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高中招生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按在计划数内先录取均衡再录取统招原则进行录取。

  三、招生计划

  严格按《关于下达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抚教体规建字[2023]11号)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今年,市教育体育局下达市属公办学校高中面向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招生总计划 4400名(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各1200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原临川一中实验学校,下同)800名),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 70%作为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市属民办学校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总计划2300名(中阳一中800名、中阳二中1000名、抚州创新实验学校500名),其中中阳一中和中阳二中分别拿出1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除市属公办学校以外达市属学校高中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市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及市属公办高中招生学校分配到生源学校均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四、录取分数线

  1.统招分数线(以下简称统招线)。根据临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报考市属公办高中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成绩和面向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统招生总计划1:1比例划定。

  2.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均衡线)。在统招线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推进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特别是帮扶区属农村初中学校更好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所属城区初中和市实验学校初中划定的均衡线略低于面向市属学校(含民办)所属学校初中划定的均衡线,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所属农村初中的均衡线略低于所属城区初中划定的均衡线。

  市第二实验学校考生(仅限2021年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下同)录取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时均衡线参照区属农村初中划定。

  3.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均衡线的70%划定。

  五、志愿填报

  1.志愿选择

  抚州一中考生只填报抚州一中一个志愿,临川二中考生只填报临川二中一个志愿;临川一中和临川一中高新校区考生选择填报临川一中或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其中一个志愿;中阳学校考生选择填报抚州一中或中阳一中(统招)其中一个志愿,中阳初级中学考生选择填报临川二中或中阳二中(统招)其中一个志愿;市第二实验学校考生选择填报市属公办四所学校其中一个志愿。

  市实验学校和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所属学校考生可选择填报市属学校高中一个均衡志愿和两个统招志愿(梯度志愿),均衡志愿与统招其中一个志愿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所有学校考生同时可选择填报市属民办学校高中其中一所学校志愿。

  市属民办学校录取均衡线以下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临川区属公办高中征集志愿结束后两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6月30日至7月4日。

  六、录取办法

  先完成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均衡计划录取,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再统筹统招计划录取。市属学校高中各批次录取均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区内(市直、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所属学校)均衡线以上考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市直初中学校(含民办,不含市实验学校)均衡线以上考生按志愿录取到对应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市实验学校和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属学校均衡线以上考生,按先录取均衡再录取统招原则,依据考生均衡志愿和招生学校分配到生源学校均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未被录取则自动转入统招录取,依次按统招志愿一、统招志愿二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均衡录取和统招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同分导致超出计划数时,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2)地生等级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4)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均衡线以上考生,如只有一所市属公办招生学校有剩余计划则全部调剂录取到该校,如两所或以上市属公办招生学校有剩余计划,则组织网上征集调剂志愿,按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择优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则全部调剂录取到还有计划的学校。征集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2.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由招生学校汇总报考考生信息,将文化分数上线的考生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参加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生方案另行通知。

  3.市内区外各县(区)录取。市属公办高中分数线公布后,市内区外各县(区)统招线以上考生可在网上自愿填报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临川二中、中阳一中(统招)中阳二中(统招)志愿,市教育考试中心按志愿在计划内择优办理录取手续。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登录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点击“市属学校高中面向市内区外各县(区)招生志愿填报入口”链接,使用初中学考“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登录,按志愿填报界面提示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至 7月20日前。

  市内区外统招线以下考生可同步填报市属民办学校(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高中志愿,填报志愿截止至7月30日前。

  4.“强基基础班”录取。市属公办学校高中强基班招生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属公办高中“强基班”实验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21]17号)执行,每校招收1至2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七、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招生政策相关内容宣传,宣传到每一所学校,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招生政策知晓率。学校招生对外宣传材料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发,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对外宣传。学校不准派人到区外和市外进行违规宣传活动,严禁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和对比性宣传,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二)市直学校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认定以市教育考试中心当年初一录取名单并建有学籍(含在市教体局基教科办理了正常转学和休学手续)为依据确定。

  (三)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要严把所属学校学生报考资格关,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各生源学校严禁接纳无初三(含往届)电子学籍学生报名初中学考,无电子学籍学生作为社会类考生,由各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报名,不享受均衡生录取待遇,作为历届生处理。

  (四)各学校要精心指导学生科学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设置障碍,干扰考生自主网上填报市属学校高中志愿,如发现学校或个人有阻碍、干扰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行为,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录取分数线。

  (五)招生总计划是最高控制计划,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班额标准,严禁大班额编班。

  (六)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和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互挖生源或以奖励承诺互抢生源。学生凭市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考报名序号证或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之间不得接纳非本校录取的学生。特殊情况确需改录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七)开学后,市教体局将组织力量到学校检查新生到校情况,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格按市招考委、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处理。

  附件1:2023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市属学校公办高中面向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均衡生计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