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小一预计报名人数22.9万,5月报名,7月录取!深圳各区小一初一入学关键时间出炉!附报名材料![深圳招生消息]

2024-08-19 15:14:06 函授大学
2022报名关键时间+报名材料01福田区2022年报名材料1深圳户籍儿童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

  2022报名关键时间+报名材料

  01

  福田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2.2022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官微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栏目→“招生温馨提示”处下载。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3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02

  罗湖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为正常缴交)。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  电话:82672807)

  4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8.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9.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10.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2年9月30日。

  11.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03

  南山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

  (1)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2)租住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长在居住的社区工作站查询以下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首次录入时间)、房屋地址、房屋编码→录入报名系统(无需打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验核)。

  ②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须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学位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租房材料,或《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首次录入时间)不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

  (1)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出证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且凭证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含)后。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2)租住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长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信息登记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下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截图上传报名系统。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②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须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学位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租房材料,或提供的租房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具备南山区2022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3台湾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户籍呈本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学区内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

  (1)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2)租住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长在居住的社区工作站查询以下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首次录入时间)、房屋地址、房屋编码→录入报名系统(无需打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验核)。

  ②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须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台湾籍学区内租房学位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租房材料,或《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首次录入时间)不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4港澳籍学位申请人

  1.户籍证明: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2.学区内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

  (1)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出证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且凭证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含)后。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2)租住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长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信息登记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下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截图上传报名系统。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采集时间(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②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须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港澳籍学区内租房学位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租房材料,或提供的租房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具备南山区2022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04

  龙华区

  2022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2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4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5租房材料要求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1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须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使用父母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非深圳户籍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i深圳APP”下载)、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验核。

  在2021年8月31日至学位申请期间,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需验核新旧住址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新住址居住信息登记的采集时间与旧住址居住信息登记的注消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天。

  使用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验核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空余学位录满为止。

  说明:

  1.《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中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以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房屋购买律师见证书、历史遗留回执、有房东姓名的房屋水费清单(自来水公司)或电费清单(南方电网)、《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社区工作站已不再出具此证明,已出具的还可继续使用)”等其中一项即可。

  2.深圳户籍家长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非深户籍家长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05

  龙岗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4、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5.享受政府优惠 政策人员的适 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及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 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 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 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4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06

  宝安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

  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父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台湾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申请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日期和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2021年4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多个租赁凭证,如果中断时间(前一个租赁凭证的截止日期和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日期)不超过90天,可以累计计算积分,申请人须提供租赁部门打印的前一套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登记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同时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及特殊住房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2021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含)。

  07

  坪山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

  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

  2住房证明材料

  1.属于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具备家庭居住条件且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自有房产份额>50%),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需是父亲、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住宅,必须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不能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3)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需在所租赁房屋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登记日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详见附件)、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公租房需提供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向住保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须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住宅证明,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住宅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个人产权单身宿舍、集资房、统建楼、自建房、回迁房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住宅: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属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③集体宿舍的权属证明。权属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宅的,需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④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集体宿舍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即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入住,需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权属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上述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100%控股的工商证明。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加盖社区公章的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5.其他说明:

  (1)住房材料须为申报坪山区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具备家庭居住条件的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

  (2)如果申请学位住房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22年5月1日后)。

  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是新售商品住宅未发放入伙通知书,或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3

  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30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1年),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和社保缴纳清单。

  2.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08

  盐田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者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2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19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20-2022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2年及之后年份,在外小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将划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②非自有产权房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申请人父母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③对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将只核查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

  ④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非自有产权房的盐田户籍申请人且在盐田区实际居住的,其所租住的房屋因已被锁定或无法锁定而无法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需签署《学位申请服从调剂承诺书》,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派发学位。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者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①”点。

  ②非自有产权房的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4月15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21年3个月和2022年2个月的单据)。

  ③对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将只核查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

  ④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见“(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④”点。

  4父母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截至2022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须提供满1年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免提供社保资料,只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及父母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4)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五、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

  (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及父母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需提供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来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09

  光明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即2021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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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鹏新区

  2022年报名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3

  港澳籍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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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籍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儿童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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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材料说明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或商住两用。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同时将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非深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和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非深户籍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登记备案时间需连续一年以上,即需提供2021年4月1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不含2021年4月1日),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非深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

  深户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期至少应包含申请学位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深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村民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证明)。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居住登记查询单)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b.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该宿舍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4)属于统建楼、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6)属于商务公寓类别的,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4社保

  1.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2.港澳籍儿童参照非深户籍儿童执行。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或退休证。

  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

  以上就是2022年幼升小全年关键时间+关键材料啦,23年家长一定要赶紧参考起来,这样临近报名的时候才不会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