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大专校院]

2024-07-03 15:40:06 函授大学
关键信息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信息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单位的总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分确定,以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分排序,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

  关键信息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评标信息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单位的总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分确定,以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分排序,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或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标准

  注:1.有取值范围的,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2.缺项则该项为0分或不合格为0分。

  3.价格、技术、商务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100分。

  4.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价格部分给予小型企业8%的价格扣

  除,给予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准。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2023年学校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4、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物业管理二级或以上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有法人委托书、身份证证明及复印件

  4.应标报价

  5.其他根据招标公告要求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密封装在文件袋中提交。

   

  项目负责人:  张绍辉             联系电话:18923829187

  招标人: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机构: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标领导小组

  地    址:深圳市皇岗路3009号  

   

  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投标文件投递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下午14:50时。投标文件于2023年2月14日14:20—14:50递交到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福中路大门口值班室。其余时间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也不接受邮寄快递投标文件。

  特别声明:因防疫需要,本项目招标过程,投标人不予进入校园,不需参加开标,开标工作由学校招标工作组负责。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要求

  我校非教育教学管理的范围具体包括:本校80个班级逾3100名学生(其中坪山校区12个班级,约600名学生;坪山校区地址:坪山区坑梓街道 坪山大道6346号)在中午12:00--14:00、下午16:30—19:00时间段学生午休及学生活动的管理工作。

  二、总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人员素质要求

  ①合格。供应商为本项目规定范围的服务所选派的项目主管须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扫描件,中标后需提交原件学校检验;

  ②及时。供应商为本项目规定范围的服务所选派的工作人员,均应在中标后及时到岗。若有工作表现差、出现失职或出现事故者,学校提出要求更换的,须在24小时内更换;

  ③稳定。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选派到本项目的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在本项目中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更换不得超过20%;人员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学校。

  ④保障。均须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其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中所出现的工伤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

  2、数量要求

      主管1人;管理人员16人(其中不少于3人在坪山校区服务)。

  (二)学校监管要求

  1、学校分部由学生科指定专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并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公司书面提供上月非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通报,含总体状况、管理状况、人员队伍状况、奖罚结果、建议等方面。

  2、该类人员工资逐月由学校按考核监管结果制做工资发放表,由中标物业公司按表如实发放,发放原则为不高于中标金额扣除中标物业公司管理佣金及法定税费和剩余金额。

  (三)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供应商要为学校提供优质高效的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为学校正常秩序运行、师生家长满意、社会形象提升、事业长远发展等方面提供科学而及时、热情而细致的服务。

  2、质量指标。

  (1)不满意率。合同期内不满意率不超过10%。

  学校在合同期内组织在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对供应商进行满意率随机问卷调查,每学期进行一次,问卷设为四个档次,即“特别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由问卷对象不记名作答,学期不满意率的平均值为年不满意率。

  (2)有效投诉率。每月有效投诉率不超过2次。

  学生发展部负责处理投诉,所有投诉由专人调查取证并记录,经查属实的投诉,由学校提供证据经供应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四)处罚措施

  投标人参与投标时,视为承认学校有以下处罚权力。

  1、每出现一次有效投诉,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2、在一个月有效投诉超过2次的,予以书面警告;

  3、在一个月有效投诉超过3次或一个学期内有效投诉超过5次的,中止合同。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对师生造成伤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情况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制度建设要求

  中标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针对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等。以便能够保证为师生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服务期限

  该非教育教学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即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

  四、非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说明:

  1、学校不提供本项目管理用房。

  2、学校不提供本项目管理人员食宿条件。

  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付款方式:

  每学期开学第十周星期一为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各支付中标价的50%。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六、投标价格及管理经费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4、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物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5、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七、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八、财政预算控制金额

  本项目财政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269640.00元整),超出财政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一、开标

  1.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主持。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派谴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参加;由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

   4.投标人提交下列主体资格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深圳市政府预选供应商企业证明;

  (3)其他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提交以上主体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达不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 开标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7.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8.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实该资料的权力,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二、评标

  1.评标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2. 招标领导小组设负责人一名,按学校自行采购管理规定办法产生,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与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4.开标及评标办法:本公告评标办法。

  一、中标

  1.招标人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签订设计合同。

  2.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一、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标书。

  2、投标人签字核对身份。

  3、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报价汇总及排序

  5、宣布开标结果。

  二、定标原则

  1. 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2.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