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押个人的护照,是违法行为吗?(单位扣着员工护照合法吗)
单位扣押个人的护照,是违法行为吗?(单位扣着员工护照合法吗)
一、单位扣押个人的护照,是违法行为吗?
这个应该不是扣押护照,应该是集中管理。有些单位因为特殊性,需要这样管理。想出国玩了,交个申请,审批通过了就可以拿回来去玩了。
护照其实就是国际通用的本人身份证明,到位扣押护照是违法的,可以报警寻求帮助。但是如果是为了办理但境国工作证就另当别论。
这个问题提法错误,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单位统一保管个人护照,是违法行为吗?回答不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押个人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这里面就提到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扣押护照。单位统一保管护照,是对领导干部或者特殊岗位的人员实施的一种统一保管措施,这不等同于非法扣押,这种统一保管针对特定的人员,而不是针对所有员工们。如果个人对单位的这个管理行为不满意,有两个办法,第一,辞去领导岗位,普通员工就不需要统一保管护照的,第二,离职,只要员工不在特殊岗位了,就不用统一保管护照了。统一管理护照,有利于统一管理领导干部和特殊岗位员工出国的随意性,现在很多国家互免签证,还有十年免签等政策,出国越来越容易,统一保管护照是在这方面进行有效管理,想出国的领导干部和特殊岗位员工,可以申请护照,然后才能出国。
提这个问题很不严谨。第一,单位有体制内和体制外之分,内外肯定有别。第二,“扣押”这词语用得不当。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力扣押护照,公检法除外。建议搞清楚相关概念后再提。
老话题了。早几年开始执行了,特殊时期特殊策略,政府管制措施一点没做错。一国公民(区民)一切服从国家政府的特殊策略和措施是最起码的义务之一,别整天扯“自由”。谨记:世界上任何国家“专政”和“民主”两者关系是相互相承的,是不变的定律(详情可复读《专政和民主的关系》(别认为是什么高级课程,仅仅是初中课程内容)。
单位扣押个人的护照,一般情况下是违法行为。因为护照是个人的合法证件,单位没有权力扣押个人的护照。如果单位需要个人的护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进行获取,而不是强制扣押个人的护照。如果单位擅自扣押个人的护照,可能会涉及到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个人的护照被单位扣押,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要求单位归还护照,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些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对其公职人员有这样的要求,这并不违法。在一定的期间内,出于安全考虑,将个人护照交专人统一保管,属于正常情况。很多旅游社,国外的高级宾馆都会这样做的。
二、单位扣着员工护照合法吗
很多人回答的中规中矩,比如便于管理等等。归根结底是不信任。组织、领导对员工缺乏信任,总觉得很多人拿着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随时可能畏罪潜逃,甚至叛国。避免出事后承担领导责任,一刀切,粗暴简单高效。
如果你认为违法,可以举证并控告单位,或者直接辞职。目前控制护照,是最好的反腐败手段。你可以不执行,那么请离开体制。体制在自我监督,所以体制内人员就要遵守这个规则。
说不清楚,不过我们单位的处级以上干部,护照都要上交的,政府机关也是一定级别的干部护照都需要上交。这样看来是不违法的。
我来做一个最权威的回答。第一,一定级别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工作单位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随时更新。这里的工作单位是指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类型的不在此列。第二,已经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人员如果要去办护照,必须得到工作单位的批准。公安机关必须看到批准函件才能办理护照。第三,备案的人员如果取得护照后,根据相关规定要把出入境证件交到本单位的政工人事管理部门统一保管,需要时走审批流程取出来就行了用了之后交回。第四,这个规定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别拿护照法来说事,就像宪法说公民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但涉密人员你敢说宪法都说了言论自由,所以可以随便说?一样的道理。第五,如果是私营企业扣留了员工护照,大不了去公安机关重新办就是了,想省钱的话直接报警取回护照。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是没有资格在公安机关备案的。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比较复杂。如果你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就是吃财政饭的,上交护照没地方说,这是要求。如果你是国企、央企,原则上不需要缴纳,但如果你是党员,那肯定要上交,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党内有相关要求。如果你就是正常的企业,那这样所做是没有根据的,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所以在问这个问题,你要先加一个前缀。我是从事什么工作,在什么单位,单位因为什么事情要求上交个人护照。如果说,你的公司一把手因为一些问题,出国避难;为了不影响调查或者别的人外逃,让你们上交护照这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你们是为了上交护照作为要挟你们不要轻易辞职或者别的什么用途,那肯定是违法的。
公务员因私护照被单位统一管理,不是扣押。公务员出国报备也无可厚非,但是报备、报批手续不应当过于繁琐,审核周期过于漫长。例如南京一些单位报备表格报告有十来张,整个报批手续要3个月。窃以为就太过分了,损害了公民正当权利。
那你认为单位要求个人财产申报也违法了?侵犯你的隐私权了?供职行政事业单位,既然享受旱涝保收的待遇就要遵守其相关规定。护照是单位统一保管,绝不是什么扣押,这是特定时期的非常规纪律措施,使用时给单位写个情况申请,完全可以随时领用,何来"扣押"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