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简章[深圳大专校院]

2024-07-03 10:05:30 大专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23〕13号)要求,结合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23〕1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汇安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2.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符合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1.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2.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盖章原件扫描版)。

  3.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

  眼视光技术

  520901

  4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不招色盲

  2

  建筑消防技术

  440406

  35

  深圳汇安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备注:学制3年,学费6000元/学年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1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12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

  建筑消防技术

  440406

  3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3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3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备注:①为确保教学组织的有效开展,学校将视录取情况调整考生录取专业。

  ②学制3年,学费6000元/学年

  三、报考方式及志愿填报

  5月11日至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经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1.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填报志愿(限报1个专业,不得兼报),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

  2.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

  选择“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填报志愿(限报1个专业,不得兼报),上传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盖章原件扫描版)。

  四、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意见,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费用缴纳。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五、考核时间及办法

  考试定于5月21日进行,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2.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具体考试要求将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办法

  我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50%(即不低于50分)。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同分点考生全部录取)。

  (二)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拟录取方案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并联合合作企业对试点录取的学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如学生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获取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七、人才培养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的50%。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方便退役军人学习、灵活多元、因材施教的教学模式,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体检要求

  (一)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7号)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新生注册与复查

  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二)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日程安排

  5月11日-14日

  报名及填报志愿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

  5月15日前

  报考资格审核、公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5月16日前

  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缴交考试费用

  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5月19日前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

  5月21日

  学校组织考核

  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5月24日前

  公示考核成绩

  学校招生信息网

  5月27日前

  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6月2日前

  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结果

  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7098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107室(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s://www.sz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sz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