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生网:新疆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新疆招生]

2023-11-28 03:44:19 大专院校
[导语]小编高考频道从新疆招生网获悉,《新疆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规定》已公布,具体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确保公平、公正,常态化防疫形势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导语]小编高考频道从新疆招生网获悉,《新疆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规定》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确保公平、公正,常态化防疫形势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的安全与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1、 组织机构及职责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考试由地方(地、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统筹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宗教、卫生等具体实施,各级医疗保障等部门。各地要及时成立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注册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

  (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高中生的学籍审查和考生的实质性学习。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高中新生学籍登记和实收情况的核查,将学籍登记和实收情况核查作为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重要依据。

  (2) 各级公办中学和招生考试机构职责

  1.各公办高中具体负责资格考试、报名、体检,对具有高中三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成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学习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测评和报名信息采集。

  2.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市、区)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评价等具体信息的收集。

  3.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负责:

  (1) 除本组织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外,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生从新疆以外地区调入,普通高中毕业生从新疆其他学校调入,对社会考生和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评定和具体信息收集。

  (2) 处理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公办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 审核公办中学和县(市、区)事业单位的报名结果。

  (4) 编发普通高考考生报名号。

  (三)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负责普通高考考生户籍信息的审核。认真核对户籍户籍高中入学考试等相关信息的一致性,严格核对《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考试》),考生与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一致;对于户口迁移,要仔细核对移民时间是否真实。高中入学考试信息应印在户籍背面。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非法办理户口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落户的,予以注销。社会人员伪造的,依法从重处罚;在公安系统内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办理二代户籍证,确保考生按时参加普通高考和考试。要积极配合各级事业单位做好考生户籍核查工作。

  (4)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技工学校毕业生学籍审查和实质招生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在疆流动儿童家长的社保缴费情况。要进一步完善新疆农民工社会保障支付制度,方便农民工快速缴纳社会保障。

  2、 申请人

  2021年度参加高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三名升学为高等职业教育”的自治区,包括走、强基础、初级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业教师、残疾人考生、,等自治区普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和资格考试。

  所有艺术类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附加艺术考试”,选择附加专业类型;体育类考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体育附加考试”。否则,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考试或学校考试的,将追究其责任。

  参加自治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含直升)的考生,2021年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

  3、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 该地区的候选人。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应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登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考生应按户口所在地或学校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报名确认资格。各地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和程序,经当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报名单位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

  注册网站:http://www.xjzk.gov.cn

  (2) 新疆职校毕业生来自内地。内地新疆中职班(以下简称“内职班”)毕业生回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三学”招生考试的,他们应该在内地学习,参加网上报名和资格考试。各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拍照、信息收集等工作,自治区地方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内部职业类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上报、考场安排等工作,考试组织、志愿填报等具体工作。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内地中职班考生必须选择填报“内地新疆中职班”。

  4、 注册条件

  (1) 报考我区普通高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4.户籍、学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考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新疆常住户口人口。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足两年(按2021年高考平均时间计算),在新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新疆高中生连续三年(高中、高中、高中、高中)学习。我区有连续三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 考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新疆常住户口人口。他们在新疆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候选人出生在新疆,户籍没有迁出新疆。这项政策将在2023年高考后停止。)

  新疆艺术体育职业学校招收小学、初中学生(3) 考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新疆市户籍。他们在新疆有稳定的住所。考生在新疆读小学,有相关学籍证明。他们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内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证明。考生可返回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4) 考生为新疆户籍。他们在新疆有稳定的住所,年龄在25岁以上(含25岁)。

  (5) 考生父亲或母亲调到我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手续证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生及其父母或母亲均为新疆户籍人口。考生为本校招生的普通高中生,其身份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转入我校高中,并将继续实时学习。经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准予报名。军队干部子女适用本条规定。

  (6) 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是在外地(含地级)以上(含地级)工作满3年(含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公务员。在疆工作期间,考生为在疆户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他们在年前被调到我们区。在新疆师范大学考取二年(高中或大四)。证书由地级(含地级)党委组织部颁发,考生户籍(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报名考试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名后进行。兵团系统由兵团处级(含处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7) 新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连续4年在新疆读初三、普通高中,具有4年完整学籍。他们拥有新疆普通高中连续三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新疆初中文凭和高中考试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疆有合法职业和四年居住证,在新疆有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报考区内外高职院校(专业)。

  新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和普通高中连续5年在疆就读,具有5年完整学籍。他们连续三年取得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他们在新疆有初中文凭和高中考试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疆有合法职业和五年居住证,在新疆有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院校(专业)。

  新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连续6年在新疆读初中和普通高中,6年具有完整的学籍。具有新疆普通高中连续三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新疆初中毕业证书、新疆高中考试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疆有合法职业和六年居住证,有新疆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证明。他们可以申请区内外的学院(专业)。

  (8) 内地新疆中学(以下简称“高班”),其上一代,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新疆常住户口人口。在新疆注册居住不满两年,在边境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普通高中阶段,连续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在内高班学习,并有三年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普通高考。

  (9) 内部职业班毕业生必须具有所就读中职学校的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连续三年(含实习三年)在内部职业班学习;考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新疆常住户口人口。在新疆户籍满两年,在边境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你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学升高职”入学考试,但不能同时报名。

  (2) “三校生”申请条件

  “三校生”是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1.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高职三生”招生考试。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3) 三名在新疆有无户籍的在校学生;

  (4) 3名非新疆户籍但在新疆继续学习、学籍完整的在校学生。

  2.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普通高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3) 考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新疆常住户口人口。他们在新疆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考生在新疆学习三年。

  (4) “三校生”学籍必须在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或国家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第三年实习阶段必须在新疆;原“三校生”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

  (5) 没有新疆身份证号的“三校生”必须有初中身份证号和毕业证。

  3.“三校升高职”招生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1) 往届三校生应到“三校生促高职”招生地区的相关高等学校报名,或到户籍所在院校报名。地方“三校生”报名材料应报送当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 “三校生”持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资格考试,然后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要求填写。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考场,印制、发放准考证。由自治区自主命题、自主考试、自主招生。

  (3) “高职三校生”招生计划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步进行。

  (3)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大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初中除外);

  3.在高中教育非毕业年限,应届毕业生骗取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一考试,(三)违反规定参加省统一考试和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入学考试的;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暂停期内的考生;

  5.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因触犯刑法正在服刑的;

  6.内部职业班毕业生参加内地省市高等职业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单独入学考试,“三校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

  (4) 其他

  1.考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机关不得无故拒绝报名。高中公安局户籍为三年。完成普通高中学业的毕业生有资格申请入学。国务院公安局或者地方公安局的户口所在地对其户口情况进行了审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为考生报名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尽量减少跨州人员流动。各地要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2.连续三年未在南疆四地州读高中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的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支援受援地区报名的考生,将不享受当地对口支援政策。

  3.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和学习条件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当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登记。

  4.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规定》(教学[2017]4号)的要求,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支持和帮助的残疾考生,要求填写《自治区残疾人合理方便申请普通高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盲人考生申请使用盲文试卷,必须签订承诺书,同意使用全国统一的盲文试卷系统。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填报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5、 思想政治品德测评

  思想政治品德测评主要是对考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测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考生无工作单位的社区、村委会)应当对考生的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估意见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测评表》相应栏目中。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应当提供错误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理解以及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等完整、准确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提供对错误的理解、纠正错误的实际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试不合格:

  (1)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参加邪教,情节严重的;

  (2) 违反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 对违反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予以处罚。

  对报考军警公安类或提前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还必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测评。提前报考本科一批其他类别考生还必须按照高校要求进行特殊思想政治品德测评。

  6、 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 普通高考的类型和科目

  1.计划类型

  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和“单独”两类,普通招生计划面向所有民族考生,单独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兹别克、鞑靼、达斡尔族等11个民族考生,藏语和俄语。

  2.考试科目

  (1) 文化课考试科目

  ① “普通”招生计划中文化课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理工)、文科/理科、外语。除外语科目外,他们都使用国家通用语试卷和答案。其中,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种语言,考生可任意选择。外语科目写作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是必修部分,其分数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总分。根据考生听力测试的实际成绩计入听力单项得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的方法是:根据试卷笔试部分的分数乘以1.25,换算成外语科目的分数。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② “单独”招生计划中文化类课程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理工)、文科/理科、外语或国语。选择外语科目考试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普通班”。选择国语科目的考生不应同时申请“普通班”,而应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对选择外语科目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和要求与“普通”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相同。

  文化课的科目有:语文、数学(文史/理工)、综合文理、国语。其中,语文、数学(文史/理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采用民族通用语言试卷和答案,民族语言科目采用民族语言试卷和答案(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2) 专业课程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应当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艺术、音乐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艺术、音乐专业统一考试;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应按高校要求参加地区考试或学校考试。

  3.此前的“民间语言”考生将在2020年继续执行普通高考“民间语言”相关政策。文化课的科目有:语文、数学(文史/理工)、文科/理科、华裔。其中,民族通用语试题及答案用于汉语科目,少数民族语言试题及答案用于少数民族语文、数学(文史/理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族)。设立单独的招生计划。

  (2) “三校升高职生”的类型与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2021年,自治区“三校升高职”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班”和“单独班”两类,普通招生计划面向所有民族考生,单独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11个民族考生,塔吉克语、锡伯语、乌兹别克语、鞑靼语、达斡尔语、藏语和俄语。

  2.考试科目

  (1) 文化课考试科目

  “通”、“分”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都使用国语试卷和答案。

  (2) 专业课程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应当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艺术、音乐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艺术、音乐专业统一考试。

  7、 登记信息收集

  网上报名生成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普通高考和网上录取的报名信息。考生在收集报名信息时,应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的内容,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报名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各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网上报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各报名点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本地考生的报名信息,并保存《报名信息确认表》备查。地方(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收集的地方数据库按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8、 系统安全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系统安全,确保全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安全稳定。

  (1)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网站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网站应具备防火墙、防病毒、防攻击等安全措施,并使用专业的安全产品。及时排查网站风险漏洞,严防网站网页篡改、黑客病毒和木马间谍软件。有必要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站发生重大、重大安全事件,要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

  (2) 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确保考生报名的网络环境安全,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和清理。要引导考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收集和填写网上信息,认真审核考生填写的信息。考生信息不得提供或公布。

  (3) 考生应妥善保管所填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报名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操作。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9、 政策宣传、信访宣传

  普通高考和资格考试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使每位考生和家长都能了解资格要求中对入学状况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考机构应当将经考试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的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实质性学习等)以各种形式(班级、学校)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由专人及时办理回复。

  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考试中虚报、隐匿、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的,或者取得报名资格、考试资格的,加分资格或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失职造成的资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当年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被高等学校录取或者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核实的考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平台公布。

  1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