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2020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联招工作行为,保证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华南农业大学,英文名为“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网址为:https://www.scau.edu.cn/ ,学校国际代码为:10564
第三条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广东省和农业部共建的“211工程”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招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部全程对联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2020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16人(最终名额以联招办统一公布的全国联招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我校华侨港澳台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lzks/ )上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身体检查
第十三条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华南农业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颁发华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
室
校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邮政编码:510640
咨询电话:+86-20-85283652
传真:+86-20-85288053
网址:https://zsb.sca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