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023-09-25 18:51:11 大专院校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2020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联招工作行为,保证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是华南农业...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2020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联招工作行为,保证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华南农业大学,英文名为“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网址为:https://www.scau.edu.cn/  ,学校国际代码为:10564

  第三条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广东省和农业部共建的“211工程”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招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部全程对联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2020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16人(最终名额以联招办统一公布的全国联招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我校华侨港澳台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lzks/  )上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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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身体检查

  第十三条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华南农业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颁发华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

  校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邮政编码:510640

  咨询电话:+86-20-85283652

  传真:+86-20-85288053


  网址:https://zsb.sca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