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珠海中考时间公布!以下变化请留心![考试高中]
考生、家长看过来!
《珠海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今年中考、中招有哪些变化?
快来看!
以下变化请留心
普通高中志愿结构调整
近几年,我市新增了3所普通高中,在此背景下增加考生1个统招生志愿,适当增加考生报考与升学机会。
原政策:第一批第1到3志愿,考生从8所学校里选报3所作为统招生志愿,指标生志愿由系统自动派生(最多派生3个)。
调整为:第一批第1到4志愿,考生从8所学校里选报4所作为统招生志愿,然后从已选报的4所里选择3个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原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类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按各校招生计划总数划线、投档、录取,录取后由中职学校按考生志愿安排专业。
调整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三二分段专业和非三二分段专业两类进行填报。
◇ 其中,三二分段专业: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填报期间,考生需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期间,按专业进行划线、投档、录取。不选择或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调剂到其他“三二分段”专业录取。
◇ 非三二分段专业: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按各校非三二分段专业招生计划总数进行划线、投档、录取。录取后由中职学校负责按考生的志愿安排专业。
下面这个中考日程安排表
建议大家收藏!
珠海市2020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接下来,
赶紧跟随三灶君一起看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填报、
指标生、成绩查询和录取的
相关细则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中考具体时间安排表
(如有更新,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计入中考总分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体育科目的成绩计入中考总分,今年我市中考成绩满分为605分。其中:
◇ 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各为120分;
◇ 物理、化学2科满分各为100分;
◇ 体育满分为45分。
等级性考试科目
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生物、地理在当科结业年级(初二)进行考试,初三考生(含社青类考生)可结合考试成绩及自身实际申请补考,并按规定时间报名。
体育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科目有: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100米游泳、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足球25米绕杆运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等七个项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两项进行测试。体育考试科目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网上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如考生申请择考、免考、缓考,须同时在网上填报。
具体详情请点击链接回顾?7选2!2020年珠海中考体育6月9日开考!中考报名时间延长!
合格性考试科目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者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其中:
◇ 物理实验操作与化学实验操作由全市统一命题。考试题型、实施程序及成绩上报等按市教育局具体文件执行;
◇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在该科结业年级进行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24-26日
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7月27—28日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
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
◇ 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
◇ 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
◇ 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香洲和高新招生;
◇ 和风中学面向斗门区招生。
志愿填报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志愿批次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自主招生批:
参加自主招生考查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合格线的考生(具体以市教育局公布名单为准)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其中,参加其他学校组织的艺术项目自主考查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同时具备填报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录取。
第一批:
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0个志愿。其中:
◇ 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 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从已选报的上述指标生招生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 第8至第10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将在其所填报的市三中或和风中学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批: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其中:
第1至第2志愿为“三二分段”专业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填报时,考生需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第3至第6志愿为非“三二分段”专业志愿。
关于指标生
指标生招生计划
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等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将指标生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名额分配办法: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其中:
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相应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录取分数:
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其中:
◇ 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3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生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生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生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成绩查询及录取
录取办法
成绩查询:
2020年8月1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到原毕业学校查询考试成绩。
成绩复查: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于8月2日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经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后在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同分处理办法:
中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按“同分比较”原则进行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 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 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 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比较等级性考试科目的等级,高等级数量多者优先录取。
◇ 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普通高中及中职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按“同分同录”原则进行录取。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同录取的原则,即考生分数与志愿均相同,则被同一学校一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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