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发布

2023-10-27 08:39:25 招考指导
2022年西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发布4月25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西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为认真做好2022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西藏高中班<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区内示范性...
2022年西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发布

  4月25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西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为认真做好2022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西藏高中班<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区内示范性高中、区内非示范性高中、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招生工作,进一步推进区内外招生统筹管理,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高中阶段学校新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毕业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继续深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名实行网上填报信息

  据悉,此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9日,网上信息审核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3日,考生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http://zk.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名。信息采集的原始数据以学考信息系统为基础,登录账户和初始密码与学考信息系统相同,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招生管理系统新生成的考生号也可作为登录账户使用)。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及西藏初中班(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招生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标准,组织区域范围内户籍或学籍在藏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完善各类信息与资料,完成网上报名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西藏高中班(校)限招收户籍在藏(截至报名时间结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70%,扩招计划用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收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户籍在藏(截至报名时间结束)且具有区内初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统筹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民委、教育部有关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区内高中学校(含示范性高中和非示范性高中)限招收户籍或学籍在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西藏中职班招收户籍在藏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区内中职和成人中专招收户籍或学籍在藏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生活能自理且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可报名参加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据悉,此次共分为提前一批(西藏高中班〈校〉)、提前二批(自主招生)、提前三批(西藏中职班)、提前四批(分段式和一贯制)、第一批次(区内示范性高中)、第二批次(支薄计划)、第三批次(区内非示范性高中)、第四批次(区内中职和成人中专)八个批次设置。西藏高中班(校)批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生源结构、志愿信息等,按学业科目组划定政审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

  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西藏高中班(校)批次志愿在信息采集时,仅填报是否报考(含陆军边海防学院昆明校区藏族中学);公布报考西藏高中班(校)政审、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由各市(地)招生办、报名点学校(含西藏初中班〈校〉)统一组织考生,进行西藏高中班(校)志愿二次填报(陆军边海防学院昆明校区藏族中学不再组织填报),实行区内外统一采集,考生及家长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办学地高考改革和高考模式等,深入了解西藏班办学相关政策,避免盲目填报。二次志愿信息表须打印签字后由考生自行在系统中上传;各市(地)招生办和西藏初中班(校)须及时上报二次志愿信息填报情况说明(含政审、体检结果说明)。

  其他批次志愿“考前填报”,实行区内外(含西藏初中班〈校〉生源)统一采集,即报名信息采集时同步填报相关志愿(西藏中职班批次志愿填报,视教育部计划下达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和剩余计划情况进行网上公开征集,考生网上填报后,征集志愿信息表仍须打印签字并上传系统。

  考生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来源于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政策加分不计入西藏高中班(校)录取成绩。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主要包括阿里、那曲户籍考生;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具有区内高海拔四类及以上县校初中三年学籍考生;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含军队、公安、司法、消防);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藏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藏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主要包括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和招生录取信息。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