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高中招生]

2023-12-09 02:46:23 专业目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公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3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公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3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40号)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滨教〔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邹平实际,现对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选”“一考多取”,即一次考试,一个平台,考生自愿选择,分类择优录取。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鼓励职业学校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服务能力,促进职普比例大致相当。深化职普融通,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类型教育。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学生方可具备普通高中新生录取资格。

  (三)指标生名额预分配办法

  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按招生计划的80%,依据各初中毕业年级实际参加学业考试人数(扣除缺考人数)、毕业年级学生巩固率、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结果、培养学生质量等因素预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预分配到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必须经邹平市教体局审核,报邹平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设置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2倍对应的志愿报考邹平一中教育集团的考生成绩,作为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预分配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鲁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班、邹平双语学校不设指标生,由考生自主报名。

  (四)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按招生计划的20%设置自主生(含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五)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学校只录取当年初中毕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滨州市总考生的前70%。体育、艺术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滨州市总考生的前80%。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21〕3号)要求,“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滨州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滨州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滨州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在滨州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75%。

  滨州市委托淄博师范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滨州市总考生的前50%。

  其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由滨州市招生考试院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前公布。

  (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考生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即具备录取资格,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普通高中肄业生、结业生均可注册,不受考试总成绩限制。鼓励考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已确定选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可无志愿录取到普通高中。

  (七)面向滨州市招生的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计划由滨州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

  2.邹平市高中阶段(含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计划招生7684人。

  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招生计划为3454人,其中指标生2763人,自主生691人(含特长生275 人)。我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后,将根据学生需求,开设小语种课程。

  鲁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为3716人,其中春季高考班500人,中高职一体化班3216人。

  邹平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514人,其中150人为校内协议生。双语学校自主招录364人,其中普通生314人,特长生50人,该部分学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由双语学校独立完成。

  (二)职普融通试点招生计划

  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职普融通招生试点(注册中职学籍),经邹平市教体局同意,并报滨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均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滨州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范围不限。

  以上计划均在考试前统一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的招生简章(含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不得对外宣传和发布。

  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考生须具有邹平市初二、初三学籍,无邹平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准报名。

  (二)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均不得增添、变更考生信息。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邹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

   四、填报志愿

  邹平普通高中(含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招生,在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发布后填报志愿。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并征求家长同意的原则,学校和老师一律不得强制考生填报志愿。志愿一旦上报则不能更改。学校要留好学生相关的纸质材料,以便查证。

  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可参考《2021年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预分配指标生计划》(见附件2)。

      (一)普通高中志愿

   1. 邹平一中教育集团特长生志愿: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填报。

  2.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指标生志愿:选择邹平一中教育集团的学生填报。

  3.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鲁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班自主生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专业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可同时填报以上3个志愿,其他考生可同时填报志愿2、志愿3。

  (二)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志愿:选择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的学生填报,由鲁中职业学院组织录取。

  (三)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通过滨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填报,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该阶段设2个提前批志愿。考生可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和滨州市委托淄博师范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志愿。被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以后批次的录取。

  2.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该阶段为提前批征集志愿。提前批征集志愿为第一阶段“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空余计划,6月27日前发布。

  3.第三阶段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该阶段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含高职类幼儿保育专业),设有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第二批次为五年一贯制及三二连读高职志愿,设有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兼报。

  4.第四阶段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至20日。该阶段为征集志愿。参加该阶段招生的学校为第三阶段生源不足的学校,空缺计划由滨州市招生考试院于7月19日前公布。该阶段设4个学校志愿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4个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2个专业志愿。

  五、考试考查

  (一)考试办法

  文化课考试由滨州市教育局、邹平市教体局统一组织,考点全部设在市城区。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初中三年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技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各120分钟,物理、化学考试时长共12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长共120分钟,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长每生原则上为半天,信息技术考试时长30分钟,理化实验技能考试时长20分钟。

  2.初中二年级统一考试科目:地理、生物。考试时长共120分钟。初中三年级未参加滨州市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学生应随初中二年级报名参加考试。

  3.以上考试滨州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等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采用过程评价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验技能考试采取现场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技能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各为100分。英语免考听力考生成绩按试卷其它内容成绩等比例折算。单科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其中A等15%左右,B等30%左右,C等30%左右,D等20%左右,E等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成绩(以下简称录取成绩)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并形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各按12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按考生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按120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5%、35%、30%计入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按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5%、25%计入综合成绩)、体育与健康科目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科目各按考生原始成绩的2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90分。

  (三)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查由初中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方和学校课程可列入考查范围并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考查由各初中学校制定考查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四)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2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物理、化学

  6月13日

  上午9:00—11:00

  数学

  下午15:00—17:00

  英语

  6月14日

  上午9:00—11: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下午15:00—17:00

  地理、生物

  听力残疾考生可凭《残疾人证》、地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

  音乐、体育、美术等特长生的特长测试工作,由邹平市教体局及邹平一中教育集团负责,邹平一中教育集团具体组织实施。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录取顺序

  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为保证考生及家长和学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各普通高中学校每一批次的录取情况,由邹平市教体局及时汇总,统一发布。

  第一批次录取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简章录取办法录取。若出现空缺,空出的指标按非特长自主生录取程序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指标生:根据《2021年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预分配指标生计划》和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2021年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招生指标生分配方案》,经邹平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鲁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班自主生: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以上批次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一并录取。各初中因此超出的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指标生计划占邹平一中教育集团自主生计划,各高中录取人数不得超出滨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

  考生一经录取,即在录取学校注册学籍,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邹平一中教育集团当年招生校区驻地村子女按协议执行,但成绩必须达到滨州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由邹平市教体局审核,报邹平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后由高中学校负责印制签发录取通知书。

  2.特殊考生优惠政策

  ⑴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同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加10分录取。

  ⑵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市政府关于关爱公安民警相关政策落实。

  ⑶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滨政联〔2020〕1号)规定执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部队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40 号)要求参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当年录取分值(2021年总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的前70%)的相应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人员(以省教育厅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按照滨州市委办公室、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办好十五件实事的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本文中所涉优惠政策表述为降低分数录取的,在录取工作时,按加分处理。

  (二)淄博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录取

  对填报滨州市委托淄博师范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滨州市教育局将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前统筹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并签订协议的方具备录取资格。录取办法同其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一并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40号)有关要求。

  (三)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投档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报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滨州市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线上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计划1∶1投档。投档过程中若出现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七、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新生入学

  (一)原则目标

  依据三个校区办学规模,新生按成绩均衡分配到三个校区就读。所需专任教师从现四所公办普通高中高三毕业年级教师中择优选聘,按照编制限额,均衡分配。实现三个校区条件、生源和师资基本均衡、良性竞争新格局。

  (二)校区计划

  校本部1327人,南校区1327人,黄山中学校区800人。

  八、保障措施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单位必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政策、意义及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邹平市教体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的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向生源学校和教职工支付报酬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

  招生学校不得对学生做出违反政策的承诺,录取前不得与学生签订任何形式的录取协议。初中学校应尊重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或变相诱导初三学生提前分流,不得限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一学校,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提前离校。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凡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确需转学的,须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加强对招生信息的保密管理。邹平市教体局有关科室、各有关学校要建立招生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数据)传输和交接手续,防止信息泄漏和篡改,加强信息(数据)存储与备份管理。加强信息使用和发布的管理工作,向社会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需要阶段性保密的信息,在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漏。涉及考生权益的信息查询,只向考生本人提供。

  (三)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工作人员要为政清廉,自觉遵守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不得借工作之便谋求个人利益,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坚决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滨州市教育局投诉举报信箱:bzsjcjyk@126.com

  邹平市教体局投诉举报信箱:zpjyywb@126.com

  滨州市教育局、邹平市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

  项   目

  滨州市教育局

  邹平市教体局

  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普通高中招生

  基础教育科

  3188736

  基础教育办公室

  4268093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

  市招生考试院

  3188727

  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4268091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

  3188730

  职业教育办公室

  4268097

  定向培养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招生

  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3185252

  人事老干股

  4268073

  本实施意见由邹平市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1年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预分配指标生计划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拥军

  副 组 长:刘德全  刘雪梅  李 进  张希庆  李  凯 韩新刚  梁  峰  杨克昌

  成员单位:市教学研究室

             市教体局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市教体局办公室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市教体局人事老干股

             市教体局职业教育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新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1年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预分配指标生计划

  毕业学校

  报名人数

  分流人数

  毕业生数

  指标生计划

  好生初中

  264

  37

  301

  122

  韩店新世纪中学

  340

  24

  364

  137

  实验中学

  410

  19

  429

  178

  魏桥实验学校

  570

  89

  659

  250

  黄山实验初中

  688

  16

  704

  286

  明集初中

  351

  39

  390

  146

  经开区实验学校

  425

  52

  477

  171

  焦桥初中

  206

  47

  253

  90

  西董鹤伴中学

  357

  32

  389

  153

  长山初中

  399

  52

  451

  164

  临池初中

  192

  6

  198

  75

  梁邹实验初中

  862

  13

  875

  340

  黛溪中学

  244

  27

  271

  97

  台子初中

  135

  22

  157

  55

  青阳初中

  318

  0

  318

  117

  孙镇初中

  232

  12

  244

  85

  礼参初中

  266

  41

  307

  107

  九户初中

  178

  10

  188

  65

  码头初中

  183

  25

  208

  74

  双语学校

  293

  0

  143

  51

  合计

  6913

  563

  7326

  2763

  说明:此计划仅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双语学校毕业生数不含协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