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查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2023-10-21 03:37:58 专业目录
教育部:严查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为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高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八条工作措施,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强化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
教育部:严查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为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高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八条工作措施,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强化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招生行为的监督制约,保障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为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高校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各高校是否按规定成立招生委员会,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体决策事项涉及违规的,按照表决情况进行追责;加强对招生管理制度完备性、合规性和廉洁性的监督检查,确保把招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通知强调加强考务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2014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机制等各项建设都落实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要求,加大对硬件设施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考务人员选用的把关,加强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安全保密制度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考试安全保密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将考务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加强考试数据安全的监督,要求试卷扫描数据光盘及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面试(测试)录像相关材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备查。

  为维护高考录取公平公正,通知指出要加强招生录取政策及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督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不折不扣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严禁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加强对招生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招生管理部门加强对招生简章及录取方案的审核;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对集体决策、安全保密、回避、信息公开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完善招生录取结果复查制度,对于复查中不达标或通过“点招”等途径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为深入推进高考“阳光工程”,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招生信息“十公开”。要重点检查各高校在所有省(区、市)录取考生的最低成绩公示情况(分省、分批次、分专业、分科类),未经公示的,不得上报录取数据,一律不予学籍注册;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招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倒查追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强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决不能妥协通融、说情开脱。对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的责任。(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