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10-20 23:44:54 专业目录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一、前言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报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同意,我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区之一...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前 言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报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同意,我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此前,我省已就启动改革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帮助大家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和长期从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关同志,对《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制作了政策解读,供广大考生、家长和教师参阅。 

  二、总体情况

  (一)国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的“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

  (二)国家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定位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改革的总体定位是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着力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促进科学选才。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个性特长,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四是加强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关联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渐进实施。

  (三)我省《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等7省区将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高考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研究国家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在学习借鉴前期改革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深入全省各市(州)、县(区)教育局、高中学校进行调研,召开了近50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深入听取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座谈对象超过2000人。针对方案研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征求教育部的意见,请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为方案研制提供支撑。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程序,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请示中央改革办审核备案,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实施时间?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部署,我省作为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7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教育考试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科学选才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吉林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设合格考和选择考。合格考成绩用于高中毕业,选择考成绩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考试采用“3+1+2”模式。四是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完善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2021年,我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保证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本次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的公平性、规范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继续坚持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完善考试管理办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准确、评价更加科学。三是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为高中学校和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

  (四)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检查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性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共计14门。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中必选1门、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共计3门。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历史、地理、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4门科目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 、思想政治、物理(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通用技术7门科目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在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继续申请补考。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五)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共14门科目。

  (六)合格性考试的内容范围和考试方式是什么?

  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10门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学3门科目另设实验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七)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的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报告成绩。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八)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十)选择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十一)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有什么变化?

  从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高考录取模式。依据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二)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有哪些?

  自2024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教育部统一命题。

  (三)高校招生录取时考生总成绩是如何组成?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历史、物理2选1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 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四)为什么考生选考科目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按照“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按照物理、历史两个队列分别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选择考。

  (五)为什么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按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高考录取时,按照选考物理、选考历史的考生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生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六)为什么再选科目按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由于考生再选科目选择了不同科目,考生群体不同、试卷难度不同,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在选考科目中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七)选择性考试科目组合有哪些?

  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最多有12种组合,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具体组合如下:

  

  (八)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第二,考生要结合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

  (九)选择性考试科目什么时候确定?考生可以调整选考科目吗?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教学结束后进行选择。经过各学科全面学习,打牢各学科基础,掌握了全面的知识结构后,进行选科,避免严重偏科。学校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所选科目,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一般不建议学生更改所选择的科目。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会出现起伏,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很难跟上学习进度。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办学条件等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十)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十一)再选科目考试成绩的等级分是如何转换的?

  等级分是按照统一规则,由原始成绩进行等级划定后,再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第三批、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统一使用此等级转换办法。

  再选科目每门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转换分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具体转换办法:按照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办法”,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转换分。转换分均保留整数,在小数点后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1)分数转换参数表

  

  (2)转换原理:等比例转换

  (3)转换公式

  

  其中:

  Y1,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X1,X2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Y表示原始分;X表示转换分。详见转换示意图及示例。

  (4)转换步骤

  第一步,将同一门再选学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第二步,按照分数转换参数表确定的等级比例,按原始分排序,依次将考生成绩划分到A、B、C、D、E共5个等级后,可得到每个等级考生原始分的分布区间;

  第三步,同一等级内,根据考生的原始分、所在等级的原始分区间和转换分区间,按照分数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转换分。

  (5)转换示意图及示例

   

  (十二)等级转换分解决了什么问题?

  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我省省情;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十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现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按照文史、理工分列招生计划,采用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从2024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高考当年向社会公布)

  (十四)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3科选择性考试中只要选考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对2科再选科目没有要求。我省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后,及时提供考生参考。

  (十五)高校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按“物理学科组”也可按“历史学科组”招生,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为什么要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有利于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五育并举要求,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克服唯分数论顽瘴痼疾,转变育人方式。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三)通过哪些方式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情况。通过“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客观记录。记录学生个人主要成长经历及突出表现,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并对整理遴选出的材料进行公示。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四)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如何应用?

  一是由高中学校用于评价引导学生发展。高中学校利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全面优化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具体使用办法,把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如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三是公开透明。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在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上确认,学校最终审核把关。

  六、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一)为什么要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专科)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

  (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如何实施?

  稳步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对口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

  (三)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都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无论是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还是参加普通高考,都需要参加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考试时间不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一般安排在春季进行,普通高考一般安排在夏季进行。二是考试方式不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部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则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不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四)未被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

  未被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仍有机会被普通高校录取。

  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

  (一) 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将如何实施?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吉教办〔2020〕146 号)要求,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注重课程、教学、考试评价一体化设计,促进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整体设置、安排各学科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构建相互衔接、层次递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要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各学科教学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学生多样化需求,加强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设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体现办学特色。

  (二)为什么要实施选课走班?

  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方式改革。

  (三)如何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一是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普通高中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特色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二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按核定的编制标准配齐教师。通过购买服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探索“县管校聘”等多种措施,缓解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强教师培训,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改扩建部分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省教育厅开发了“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平台”,供各地各校使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智能化。四是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或明确指导部门,指导学生进行合理选课。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学校不得强制学生选课。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探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

  (四)为什么要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高中阶段是学生健康发展、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时期。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学会选择、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普通高中综合育人水平,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五)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学业指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等。

  1.理想指导。主要包括品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则责任感教育等。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好个人理想、兴趣爱好与国家需求、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

  2.心理指导。主要包括认识自我、情绪管理、思维管理、人际关系管理、社会适应力等。指导学生提高抗挫折能力,形成健全人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3.学业指导。主要包括学业质量、学习规划、时间管理、学法指导、思维训练等。指导学生了解课程设置,明确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率,提升独立思考与自我反思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提升学业水平。

  4.生活指导。主要包括正视自我、尊重生命、行为规范、自理自立等。指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快速适应高中阶段学习生活的能力。

  5.生涯指导。主要包括升学指导、职业定向和生涯规划等。指导学生在了解职业要求、专业发展趋势,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和职业价值观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专业方向,科学合理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和专业志愿。

  (六)如何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一是构建课程体系。学校根据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和需求,结合学生在高中学段的成长特点和发展需要,开发开设学生发展指导校本课程,并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强化实践教学。

  二是开展实践活动。依托教育基地、公共场馆、高职高校等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实现主动发展。

  三是加强家校协作。深入推进家校共育,进一步强化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相互融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服务体系。

  四是实施科学评价。依托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与心理测评工具,为每名学生建立学生发展指导档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发展。。

  八、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条件保障。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改善高级中等学校办学条件,统筹编制配置和教师资源调配,切实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考试安全。健全诚信考试招生体系,加强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考试招生的诚信失范行为。健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务管理,整治考风考纪,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全力保障考试安全。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高考综合改革,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的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改革基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我省如何强化考试安全和诚信制度建设?

  在加强考试安全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公示公开、举报和申诉等各方面的制度,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招生秩序,努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加强对考生、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评价管理,健全学校、个人考试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学校信誉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

  (三)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自觉接受学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加强违规查处。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